涉外婚姻如何起诉离婚呢
来源:
2020-03-30
243 人看过 由于经济全球化,交通方式的更新,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也越发频繁。国际婚姻越来越普遍,与国籍婚姻相关的问题也越来也多。当与外国人结婚后,可能由于生活习惯,文化差异等等原因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涉外婚姻如何起诉离婚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
一、涉外婚姻如何起诉离婚呢
1、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向居住在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对于涉外离婚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3、被诉方接到法院诉讼文书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辩期,在此期间被诉方可以书面进行答辩,也可以在开庭时进行答辩。
4、如法院缺席审理,裁判文书无法送达的话,也应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
5、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国外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为30日,在国内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
二、涉外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原告需要提供: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涉外离婚可能会因为各国执行的法律不同,在办理时需要的手续也不同,有的国家可能还会需要办理里婚的人到婚姻缔结国办理离婚。所以,涉外离婚在涉及到财产,子女抚养的方面,最好还是咨询一下相关的专业律师。了解更多先关信息,请关注华律网,优质在线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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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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