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么分
来源:
2020-03-24
2375 人看过 “和女朋友在结婚前打算一起买房,我父母拿了40万首付,她的父母只拿了10万,但因为广州限购政策,这套房子只能登记在我女朋友名下,如果以后我们要离婚,这套房子我有没有份额?应该怎么分割?”
**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陈*伶律师解答指出,婚前购房,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律师说,这种情况,是因为存在广州限购政策原因而无法登记自己名字,并非属于明确赠与对方的情形。因此,这套房屋应该按照双方父母的各自出资金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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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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