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签订后可否申请撤销
来源:
2021-01-16
192 人看过 婚姻是需要夫妻之间共同经营的,共同的家庭生活是幸福的基础。但是现代婚姻也是有很多不牢固的时候,夫妻之间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离婚,离婚就要对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签订后可否申请撤销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签订后可否申请撤销
双方在签署离婚财产协议的时候,一方如果是被欺骗和欺诈,或者是处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可以撤销合同的。如果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也是可以撤销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时要对财产和抚养权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欺骗一方,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是可以撤销的,夫妻之间还是要理性的处理双方之间的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 延伸阅读:
-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以撤销吗
- 夫妻假离婚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吗
-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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