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要带哪些材料
来源:
2021-01-28
107 人看过 对于离婚,在现在我们看的是那么正常。涉外离婚的方式也是有两种的,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你知道涉外协议离婚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文。
涉外协议离婚要带哪些材料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5、照片。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了解,我们看完上文的内容后,大家应该已经知道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提交哪些材料了吧,同时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办理离婚手续。当然这个过程中适用的都是中国法。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华律网的在线律师。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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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要经过哪几个程序
-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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