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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为什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离婚协议为什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来源:
2020-03-30
1497 人看过 很多人觉得赠与就是可以对抗所有,其实不是,特别是在房产等不动产上面,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进行登记的赠与一般是没有效力的,离婚协议里面可以处理这类房产吗,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离婚协议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导读:儿媳哄婆婆签下变更房主的协议,婆婆将房产赠与儿子,但是并没有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事后与老公闹起了离婚,她和丈夫签下了离婚协议:一半房产归她。当赠与协议面对房产证,房产证更具有话语权。房子仍然是老太太的,儿媳侵害了老太太的居住权。

案件经过

49岁的侯奶奶,有一儿一女,哪个当妈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幸福。2003年,为了给儿子小伟办个体面的婚礼,让儿子儿媳有新房子住。侯奶奶不惜卖掉了自家的老房子,拿出全部家当在紫金苑小区给儿子买了新房。而她自己和老伴就到外面租了处房子。儿子和儿媳过挺得好,又给候*芝生了孙子,这让她觉得挺欣慰。2007年,侯奶奶的老伴去世了,剩下老太太一个人,还以为能跟儿子儿媳一起住。没想到,儿媳小红却不同意。2009年,侯奶奶又找了个后老伴。这时儿媳突然提出要接她回家。说你就在这住吧,到时候我养活你。侯奶奶高兴的拿着行李搬到了儿子家。

好吃好喝好照顾,一个星期的好日子,让侯奶奶享受到了天伦之乐。可好景不长,儿媳小红又提出了要求。侯奶奶说,她说你把房子给我更过来吧。她说你把房子更你儿子名,早晚也是那么回事,你要找个老头,到时候人家老头再因为要这房子打官司。侯奶奶一琢磨,这事也在理,反正房子早晚都是儿子的,也就答应了儿媳妇的要求。不过由于房子还没办下来产权,所以,当天婆媳俩只是签了个协议。

侯奶奶说,协议签了,儿媳妇的态度却变了。她觉得自己做什么儿媳都看不上眼。一把年纪了,侯奶奶想出去打工挣点钱,贴补家用。可是才出去两天,儿媳就不让她再回来住了。侯奶奶说,回来她就把床给我撤出去了,在地上住3宿完我就走了。

侯奶奶伤透了心。房子给了儿子,儿媳又赶她走。她只能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没过几天,儿子小伟打来了电话,说媳妇小红要和自己离婚。她要孩子,要我们家小伟拿抚养费,房子有她一半。

今年5月,小俩口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听说房子要分给儿媳一半,而自己辛苦了半辈子,最后竟然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侯奶奶当然不答应,她抱着行李想要搬回来。可刚一进门,就被小红赶了出来。侯奶奶说,撤我两三个嘴巴子呢。后来我家小子说妈你走吧,说跟她也掺和不起,暂时先这么的吧。打不起也惹不起,没办法小伟也从房子里搬了出去,去了外地的亲戚家。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年多,直到现在小红仍然住在那处房子里。

侯奶奶说,儿子儿媳的离婚协议,他从来就没看见过,更不知道到底写了什么,她马上给身在外地的小伟打了电话。小伟说,财产一家一半,房子我写的双方一家一半吧。侯奶奶说,我的名么?啊。我的名你干啥写一家一半啊。小伟说,那时她不闹么,非得要离么,我就离就离呗,让我就写上了。想想自己当初答应把房子给儿子,现在侯奶奶真是肠子都悔青了。吵了大半天,小红却一直不肯开门。

律师解疑

当初婆媳俩签的那份协议也在小红手里。难道这房子真就和侯奶奶没有关系了吗?对于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侯奶奶和小红签订的属于赠予协议,由于房屋是固定财产,在没有实际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仍然归侯奶奶个人所有。侯女士的儿子和她的儿媳,对于这个财产处理这一块,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目前,小红已经对侯奶奶的居住权造成了非法侵害,属于侵权行为。侯女士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依法要求法院判决她的儿媳搬离这个房子。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为什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法律知识,由于房屋是固定财产,在没有实际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仍然归房产所有人所有,在离婚协议里面,其他人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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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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