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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
2020-03-07
1457 人看过 NO.1孩子归谁抚养?

在婚姻实务案件中,法院越来越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已着重体现),为了让离婚尽可能少的影响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法院在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上极为审慎!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落脚点,结合未成年的成长特点,从年龄方面,会考虑未成年人两个年龄点:2周岁和10周岁。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2周岁以下的孩子除特殊情况外(女方患传染或其他严重疾病、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女方判刑、赌博吸等毒特殊情况以及子女父母协商)应当随女方生活。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其已具备初步辨明是非的判断力,法院会充分听取子女的意见。也就是说在10周岁以后,子女的意见常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官对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另外,父母双方的“实力”也是法官判定子女归哪方抚养的依据。这些“实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抚养孩子必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生活水平高的必然会给子女带来较优越的生长环境,符合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大原则。第二,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会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子女成长,而且在其子女身心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法院是一个“证据为王”的地方,要证明一个人到底在想什么很难,一方要证明如何疼爱自己的子女,非常的困难。所以,从反方面证明对方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对自己争取抚养权会有更大优势。第三,很多情况下,子女不是由夫或妻一方进行抚养,而是由有抚养权一方的父母抚养,那么该方父母身体、教育、照顾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条件对抚养权的争取显然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考核标准。第四,有利于子女学习、生活的原则,一方距离学校更近,生活小区成熟,对入学、生活、就医方面有突出优势的,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NO.2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协议通常分为三大模块:第一模块一言以概之即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第二模块是针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分割等问题;第三模块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内容的有效性,尤其是涉及到人身权利方面,绝大多数情况下,自然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是法定的,不得任意更改,即使双方完全同意,也不得作出任何限制和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更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NO.3婚前一方拖欠另一方的债务会因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消灭吗?

合法债务应当清偿。因为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喜结连理不能导致债务的混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明确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财产包括了债权也包含了债务。故婚前债务不因债权人和债务人缔结婚姻关系而消灭。

NO.4如何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系个人债务?

对于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系个人债务,关键还是看证据。夫妻共同债务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负债务。所以,举证个人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证明该债务不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面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好证明,不再赘述。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未用于共同生活可从两方面证明: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由此可知,个人担保因其未用于共同生活,一般不宜推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在《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加重了举债一方的证明责任,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NO.5抚养费如何给付?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离婚法律实务中怎么给、给多少,多数情况是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官在当中也会主动去调解,争取双方达到均能接受的程度。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另外,仍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系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主张抚养费。但是高中以上学历,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关于给付抚养费的方式,既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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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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