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协议离婚后一般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协议离婚后一般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来源:
2020-03-22
1733 人看过 [案情]

刘女士与王先生于2007年1月结婚。由于刘女士与王先生自由恋爱时间短,双方缺乏很好的了解。婚后,王先生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或酗酒后对刘女士大打出手。2007年11月28日,王先生喝酒后又对刘女士进行殴打,忍无可忍的刘女士离家出走。在朋友的劝说下,决定与王先生离婚。2008年2月3日,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2008年3月16日,刘女士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王先生对其实施,使其身体遭受伤害与精神遭受巨大痛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王先生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感到很惊讶:既然已经,何来精神损害赔?

[评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与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医院诊断证明,有派出所的出警与询问笔录,有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证明,足以证明王先生对刘-倩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婚姻解体,王先生存在很大过错。尽管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在离婚协议中刘-倩并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起诉的时候也没有超过一年的除斥期,刘女士的诉讼请求予以部分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了规定,包括: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本案中,刘-倩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放弃精神损害请求权,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华律网倾情推荐增值服务 线下律所价:99元/份 限时折扣价
9.9 查看详情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 专业律师起草,内容直接套用;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陷阱提前预防 华律网 – 18亿人次的信赖选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案例(一方家庭暴力)
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协议离婚后一般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