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双方未领结婚证女方是否退还彩礼
来源:
2020-12-04
145 人看过 很多农村地区,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需要男方支付彩礼。彩礼的数额是巨大的,有的人可能以结婚为条件,追求彩礼。那么民法典双方未领结婚证女方是否退还彩礼?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双方未领结婚证女方是否退还彩礼
民法典对于退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禁止某些家庭借婚姻索取财物,因为婚姻是两个人因为爱的结合,并不是索取财物的借口,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财物应该返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 延伸阅读:
- 哪些情形禁止结婚,干涉结婚违法吗
- 近亲结婚可以领结婚证吗
- 结婚条件有哪些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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