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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儿吗

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儿吗

来源:
2021-01-29
184 人看过 在很多的地区其实在结婚之前都会要求男方给彩礼的,虽然这个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那么这个彩礼钱和振-宇的行为是不是一回事情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儿吗

不是,婚前一般赠与和彩礼性质的区别决定了当婚姻关系无法实现时,赠与人是否有权主张赠与财物所有权的问题,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存在着差异。

从法律角度来说,赠送彩礼的确算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行为却并非是无偿转移财产权,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赠与所附条件生效时才成就,彩礼赠与得以生效的附加条件,实际上就是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就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返还给赠与人。

而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移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都无权收回赠与财物。

因此,倘若要求彩礼能够返还,那么男女双方必须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亦或者是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另外,由于婚前给付彩礼从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样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返还彩礼的时候,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除此之外,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彩礼钱和赠与的行为完全就不是一回事情,这两者的性质差别是很大的,如果说自己给她彩礼而后又结婚了的话,这种情况就代表着赠与行为已经有了效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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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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