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3-3|19次围观|0 条评论

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

来源:
2020-03-09
247 人看过 在双岗附近一单位做销售的方小姐最近非常苦恼,因为前段时间,和她恋爱半年的男友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忽然说道,“这样天天送你,耽误我们两人的时间。反正也快结婚了,你干脆搬到我那一起住,好吗?”听到这些话,方小姐几乎没有思考就本能地摇摇头。“我们周围的朋友都是这样,你再考虑考虑,好吗?”不想,过了几天,当方小姐都快忘记这件事的时候,男友又打来电话,询问是否考虑好了。放下电话,方小姐苦恼极了,因为在这之前,她谈了几个朋友,谈了一段时间后,无一例外地都提出了这个要求,但方小姐都回绝了,有的男孩因此就和方小姐断绝了关系。“我和现在的男友关系很不错,真担心又因为我的拒绝他也不理我了。为什么没结婚非要同居呢?或许我是个很传统的女孩,真的很在意在结婚的时候把一个完整的自己交给丈夫,或许看到周围好多人先同居到最后还不得不分手,对我的打击太大,总之,我对未婚同居有着莫名的反感和恐惧。为什么现在的人都那么着急,而不能耐心地等待呢?所有的神秘感都没了,是不是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彼此都厌倦了呢?”

“因为同居而让彼此爱得更深,最终走向婚姻的殿堂,这恐怕是大多数选择同居的年轻人所向往的结局。”方小姐接着说,“但现实往往不按人们的想像去发展。我的一个女朋友,刚开始也是和男友同居,不久女孩怀孕了。就在他们快谈婚论嫁时,男孩忽然提出分手,原因就是男孩又遇见了一个他认为更适合他的女孩。没办法,女孩只好含着泪到医院做了手术,这对她的影响很大,一度情绪很坏。”相反,许先生却认为婚前同居磨练了他们的婚姻,是件好事,“我结婚前,曾经和爱人同居了四年。很幸运,同居使我们走向了婚姻。当初我们决定同居也是经过了很认真的考虑的。选择同居,也是选择了一种别样的严肃——对彼此感情的严肃。同居,不仅含了两人对彼此生活习惯的适应,对长期共同生活的接受程度,更包含着对彼此更深刻地认识。共同的生活,使我们完全暴露了自己。我们的一切都毫无保留也不可避免地在对方面前展示出来。四年的生活中,我们就是这样不断地适应和改变着。生活中如此,在事业上也是如此,甚至人生观、世界观,都会在交流中不断地从争执到统一。因为同居,我们可以异常清晰地充分观察对方。终于在无数次的反复之后,我们都没有感觉厌倦,并且在各方面都达到了高度的一致,所以我们结婚了。因为有了婚前的了解,我们对未来的婚姻胸有成竹,我们不需经历‘爱情半衰期’,甚至不需要磨合。”

从我们采访和了解的情况来看,未婚同居现象目前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且呈快速上升趋势,尤其在大中城市,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宽容和认可。新一代年轻人把同居当作一种“时尚”。有资料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我国的法律中,对未婚同居也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虽然这样,有关专家还是指出要慎重对待同居,特别是一些女性。因为同居对于男性和女性的影响是很不相同的。美国有研究表明,曾与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1/3的人后来和那个女人结了婚。也就是说,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最终没能结婚的那2/3的女性情况如何呢?曾和一位男子同居的经历像年轮一样刻在自己心里和身上,很难很快地走出并摆脱它带来的影响,一切得重新开始并十分艰难。

当我们在采访未婚同居的人们时,虽然他们的神情有些尴尬,但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有人说,虽然人们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在同居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对感情的迷惑和不信任,是否缺少一份直面婚姻的勇气呢?有专家认为,这种相对自由状态中有不负责任的因素存在,现代年轻人由于社会的竞争压力而感到浮躁和迷茫而不愿付出,未婚同居的状态使人更多地去设想自己而不是两个人的未来,这实际上更让他们对婚姻缺乏信心而造成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婚姻仅仅是索要而增加对婚姻的期望值。对于一个法制化社会来说,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划分和拥有孩子的权利是有法律规定的,这些婚姻中的事情在未婚同居的人群中也会遇到,一旦分道扬镳时的痛苦会比离婚更少吗?可能只是少一道手续而已吧。“因为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及未婚同居后又分手对双方特别是女方的伤害,所以从总的趋势看,人们对未婚同居还是反对多于赞同。针对越来越多的未婚”同居族“,有人甚至呼吁立法规范。”有社会学家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却有另一番见解,“应该说,同居还是有一些好处的。因为同居的过程本身就是男女双方互相了解、磨合的过程,慢慢地两个人都能感觉到和他(她)在一起会不会幸福。一旦分手,同居的人比结婚的人付出代价小得多,‘结婚’这个词的含义远不只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那么简单,一旦离婚在社会舆论、经济、感情上付出很大。而同居者他们不必为经济、感情上付出太大,因为许多年轻人之所以选择分手,也意味着对他们的将来并不乐观。这里有一点应该注意,同居者付出的代价主要是在社会舆论方面,尤其是女性要背负比男性更多的社会压力。一般人们会指责她丧失童-贞,但这其实没有道理,因为她(他)要同居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童-贞也并不只针对女性才有,男性同样也有,社会不该用双重标准评价同一件事情。”

华律网倾情推荐增值服务 线下律所价:99元/份 限时折扣价
9.9 查看详情 同居协议书 专业律师起草,内容直接套用;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陷阱提前预防 华律网 - 18亿人次的信赖选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男女未婚同居犯法吗
没离婚和别人同居是重婚吗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

婚姻家庭专业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107 人,获好评率 100%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3510089570

在线咨询
特邀律师: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17675491920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博客所有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复制或转载请以超链接形式注明转自起风了,原文地址《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