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非婚同居,时代的足迹

非婚同居,时代的足迹

来源:互联网
2020-03-24
26940 人看过 非婚同居包括任何不具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男女同居关系。狭义的非婚同居仅指双方分别都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男女同居关系。由于非婚同居现象的发生、发展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上单纯的禁止与放任已经需要改进。

20世纪60年代以前,非婚同居一直受到社会的抑制,后来,鉴于非婚同居现象的大量增加并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一些西方国家开始改变传统做法,在法律上对非婚同居进行调整。与婚姻关系的重要区别,正如美国最高法院所称:“别的契约既可以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予以变更、限制或扩大,也可以基于双方合意而免除,但婚姻则不能,婚姻关系一旦成立,法律就要予以干预,法律为当事人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义务和责任”,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国家或法律的干预。现实生活中,非婚同居的原因不一而足,但少了国家的干预与约束,多了自由意志成分这个原因,是不少人选择非婚同居这种生活方式的理由之一,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非婚同居现象的根源。

在非婚同居日益被人们自愿选择的今天,越来越多的相关纠纷也随之而来。非婚同居者不具备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他们的纠纷主要集中于财产权益方面。具体来说包括:共同财产权问题、继承权问题以及扶养请求权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非婚同居者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法律目前还不承认非婚同居者的遗产继承权;在扶养请求权方面,主要是依靠协商或人情道德来解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特邀律师: 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
辽宁沈阳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万鑫国际大厦38楼,专注婚姻纠纷案件,拥有多名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具备多年成功经验,只接受涉婚类法律服务委托。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凭借长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通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离婚方案,妥善地解决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提供有关婚姻家事法律免费咨询、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婚姻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争议、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债务处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同居纠纷等相关法律诉讼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非婚同居,时代的足迹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