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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约定离婚要付高额赔偿合理吗

婚内协议约定离婚要付高额赔偿合理吗

来源:
2020-03-09
618 人看过 有的人还在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拟定好了婚内财产协议,这种行为虽然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伤害到夫妻之间的感情,但是也可能会带来一些好处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要求高额赔偿这个是不是合理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内协议约定离婚要付高额赔偿合理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签订须知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    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进行财产划分的,这个一般都不会强制性的制止,至于离婚之后要求赔偿高额的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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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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