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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串通悔房”怎么办

来源:
2020-03-02
714 人看过 十天前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分房纠纷处理有了明确界定: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这一明确的界定,对前一段时间频现的夫妻“串通悔房”、近期增多的房产加名和离婚案件中经常出现的“房产随子女”现象如何适用呢?

【房产加名最好约定比例】

昨日,市民孙女士和朴先生一起来到房管部门咨询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房产证原本只写了我丈夫的名字,但是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我们双方父母商量后决定,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孙女士说。

【对于这种联合署名的房产,在离婚时会如何分割呢?】

夫妻双方联合署名其实也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了份额,这种约定并不会在房产证上体现,但是在房管局登记的时候,会明确按百分比共有,离婚时也照此比例划分;另一种是没有份额约定的默认共有,这种房子其所有权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会考虑到首付、还贷中双方实际付出的比例有所偏向。

为了避免联合署名后的财产分割纠纷,夫妻双方最好在共同登记时,便有婚前或婚后协议,写清楚房产的所有比例。

【“串通悔房”不容易了】

婚姻中一方卖房,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房产纠纷不少,因为在过去,另一方是可能要求将房子追回的。这一规定,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不少夫妻还“串通悔房”,通过打官司方式悔约。司法实践中,这种官司远远多于真正为离婚而私下转移财产所引发的纠纷。

新解释出台后,“串通悔房”不容易了。新解释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如果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孩子利益新解释没涉及】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新解释明确规定房产离婚时归属于登记方,是否会影响到孩子的利益?

新解释中,从女方怀孕、流产等方面对孩子进行关注,但未对孩子出世后的权益有具体规定。她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可能有夫妻双方协议后房产归由抚养方,但仅是根据双方协议,这主要看夫妻双方的情况,而不是法律强制要求。

孩子权益保障可以通过抚养费来解决,而房产等夫妻财产的分割是与此并不直接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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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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