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婚前索要结婚保证金,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索要结婚保证金,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
2020-03-22
12238 人看过 相信我们都知道一些情侣之间会约定一些在婚后需要履行的事情,然后签订一些婚前协议,那这样的婚前协议是否合法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前索要结婚保证金,婚前协议是否有效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家住彭水县的小军直到35岁都还没娶妻,急坏了长辈。经亲友介绍,2013年12月,他认识了比他年龄小一点的小美。

经过几个月恋爱,急于结婚的小军向小美求婚。小美经过考虑后也表露了自己的担心,怕小军今后变心抛弃她。小美向小军提出,为了不让小军今后有变心离婚的念头,同时也让自己有一个保障,要求小军向她支付5万元婚姻保证金。小军急于结婚,答应了小美的要求。

两人还为此拟定了一个婚姻保证协议,内容为前文所述。之后,小军向小美的银行卡中转账5万元。

有了这份保障后,2014年8月,两人登记结婚。

分道扬镳打官司索要保证金

结婚头几个月,虽然双方生活中不时有一些小的不愉快,但总的来说还算和睦。

几个月后,小军和小美的感情就开始出现破裂,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最终,小军决定分道扬镳。

今年3月,下定决心离婚的小军向彭水县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小美离婚,并要求小美返还当初给她的5万元婚姻保证金。

法院开庭时,小美表示同意离婚,但由于是小军先提出来要离婚,按照结婚时签订的婚姻保证协议,小军无权要求自己返还婚姻保证金5万元。

“当初是为了早日结婚,迫于无奈才给的这笔所谓的婚姻保证金。”小军告诉法官,当初之所以签下婚姻保证协议,确实有小美逼迫他签协议的意思,也就是不签协议不给钱就不结婚。之后双方从没提起过这份协议,协议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属无效协议。

“我没逼她。”小美反驳说,是小军自愿要给她这笔钱的,现在反悔是蛮不讲理。

婚姻自由法院判返还保证金

承办该案的彭水县法院法官表示,原告小军与被告小美的夫妻感情破裂,应当依法判决小军与小美离婚。

法官称,小军与小美签订的婚姻保证金协议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虽然双方是自愿签订,谁也没有强迫谁,但仍属无效协议,因为婚姻不能被钱绑架。小美应向小军全额返还婚姻保证金5万元。

由于当事双方都不愿意和解,彭水县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由小美返还这笔保证金给小军。

【法律解读】

民事法律无分手费规定

恋爱时花前月下,结婚后交恶分手。这时,女方往往认为自己与男方恋爱结婚生子,把青春都献给了男方和家庭,说离就离对自己当然很不公平,往往会向男方索要分手费,甚至让男方签下一纸字据,希望获得补偿。这些,受法律保护吗?

该案承办法官说,从他多年审理的案件来看,这类要求支付婚姻保证金的案例比较少见,在彭水县比较常见的就是分手后要求返还彩礼钱的案例,这类钱物一般会判返还。

律师认为,分手费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并非法律概念。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无明文规定,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支持,往往只能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原则性规定来处理。

对于夫妻由于离婚而约定的分手费,法律一般支持;对于同居、恋爱终止而约定的分手费,如果一方有配偶,一般认为分手费的约定有悖法律,大多认为无效。

律师说,虽然分手费无明文规定,但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无论这笔自愿支付的费用称为分手费还是青春损失费,法律都不禁止。

分手费成立要完全出于男女双方特别是给付分手费一方的内心自愿,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恐吓或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约定或承诺。如果另一方一哭二闹三上吊外加恐吓威胁,那这种分手费法律是不支持的。

如果已经自愿支付了,也不能以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返还,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支付分手费时,受到了威胁、恐吓或胁迫,不是出于自愿。

另外,若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分手费,司法审判上是不支持的。比如,协议约定谁先提出分手谁就赔偿,这个协议就不成立,因为干涉了婚姻自由。为分手费打下欠条,如果法院查清欠条实际产生过程,即双方没有实际借款事实发生,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婚前协议可以事先约定孩子抚养权吗
婚前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婚姻家庭专业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107 人,获好评率 100%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3510089570

在线咨询
特邀律师: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17675491920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婚前索要结婚保证金,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