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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婚前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来源: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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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郑某与聂某恋爱三年后,在2003年决定举办婚礼,聂某为了表示对妻子郑某的真爱,在婚前与郑某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协议中特别说明:聂某不对郑某说谎,不会有外遇,保证对郑某一个人真心真情,如果违反此忠诚协议,则家里的所有财产归郑某所有。2006年聂某在网上与一名女子关系暧昧,有聊天记录为证且聂某时常以进货为名出差,两人经常分居。现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聂某离婚,并提出家里的所有财产归她所有。【分歧】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种意见认为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法不禁止即可为的精神,此种协议是有法律约束力的。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协议不应受法律保护,协议无效。首先此协议约定的内容践行和后果,是道德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不管是从协议的目的还是内容来看,双方都没有想通过这一份忠诚协议来确立对财产分配的意图。其次,双方所签订的关于违反此协议即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约定是“忠诚协议”,也不能适用《合同法》来调整,即未违背双方订立此协议的原始意图即可认定有效,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管析】原文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其理由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条确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应该诚实、坦诚相待以及互敬互爱。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本案当事人婚前签订此忠诚协议,就是为了履行对妻子的一个忠诚义务,只是在与其它人不同的是,将这个原本比较抽象化的忠诚协议具体化了、书面化了,并规定了违反此忠诚协议的后果。因此,这个婚前忠诚协议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2、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不存其中任何一方受胁迫或者受欺诈而违背自身意志的情形,我国法律其中一项基本精神即“法不禁止即可为”,而该忠诚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郑某与聂某也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聂某应该对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具有相应的预见和认知能力,因为,郑某与聂某签订的这份忠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3、在司法实践当中,根据《婚姻法》的相关精神,在处理离婚案件的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在本案中,郑某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的事实,那么聂某作为有过错一方,法院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应当并且当然要倾向于保护无过错的郑某的相关权益。在这个时候,此忠诚协议也为这个“倾向”保护的度提供了一个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度,忠诚协议是基于当事人自愿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本文笔者对原文笔者的观点不能予以苟同,本文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即为“婚前忠诚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为无效行为。理由如下:一、从民法法理上讲,婚前忠诚协议是没有民法上的法律效力的。因为情感是无法预见、很难控制的,夫妻忠诚并不是可以进行这种约定的标的物。到底怎样才叫做需要进行赔偿的“不忠”,也很难体确定。感情是法律无法调整和评价的,婚前忠诚协议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一种情谊行为。感情是不能用债来表示的,因此,婚前忠诚协议根本不能成立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生效。二、婚前忠诚协议的内容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而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夫妻婚前忠诚协议不是合同,不受合同法的调整。作为合同应该包括三个法律特征:一是平等主体;二是当事人合意;三是合意内容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婚前忠诚协议”符合合同的前两个特征即平等主体和当事人合意,但是此种协议却不符合合同的第三个特征,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忠诚协议的内容并没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为其不是合同,所以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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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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