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提出撤销胁迫婚姻
来源:
2020-06-17
532 人看过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婚姻实行的是男女自愿的原因,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结婚,那么谁有权提出撤销胁迫婚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谁有权提出撤销胁迫婚姻
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项婚姻应予撤销;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放弃请求权,则该项婚姻仍为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二、胁迫婚姻怎么认定
可撤销婚姻,是指不完全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婚姻。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结婚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其亲友因受到威胁而产生恐惧,不得不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关系的权利。构成胁迫必须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有胁迫的故意。包括了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2、有胁迫的行为。即胁迫行为人须有以加害威胁被胁迫人的意思表示,并已达到让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被加害的对象,不仅包括被胁迫人自身,也包括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
3、迫须具有违法性。包括非法的目的和非法的手段。
4、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间具有因果关系。当胁迫行为与结婚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时,被胁迫一方不得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什么人有权提出撤销胁迫婚姻”问题进行的解答,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也就是被强迫结婚的当事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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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哪些,受胁迫婚姻怎么撤销
- 受胁迫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吗
- 引用法条:
- [1]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第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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