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我国法律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2020-03-31
27480 人看过 婚姻是关系到双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利益的重要问题,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负有高度责任感,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此,法律在保障离婚自主权的同时,反对轻率离婚,对离婚自主权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同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已有适当的安排和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

2、一方要求离婚、他方不同意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经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且主要是以诉讼方式解决。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4、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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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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