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推行“一夫一妻”制,但丈夫纳妾合法是怎么一回事

来源:
2020-03-10
2215 人看过 导读:我国民法典推行“一夫一妻”制,但丈夫纳妾合法是怎么一回事呢?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国内女性状告外国丈夫的离婚案。接下来就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我国民法典推行“一夫一妻”制,但丈夫纳妾合法是怎么一回事

目前多数国家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也有一些国家的法律是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存在。

案例:

离异后的汪女士遇到一名未婚的沙特阿拉伯男子。这位名叫阿卜杜欣的男子留着浓密的大胡子,让汪女士印象深刻,而汪女士的东方女性魅力也让阿卜杜欣十分着迷。双方迅速坠入爱河,并于2005年结婚。

婚后两人也曾有过一段甜蜜的生活,但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双方:阿卜杜欣要求汪女士生儿育女,但汪女士在之前的一段婚姻里,已经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儿子,于是她不打算再生孩子。

2006年阿卜杜欣回沙特探亲,后来电告汪女士,他在当地又娶了一房妻子,并已生下孩子。汪女士闻听此言火冒三丈,但向法律人士打听才知道,该国法律允许“一夫多妻”。无奈,汪女士只得容忍异国丈夫的那位“妾”。

一年后,阿卜杜欣来中国探望汪女士。在汪女士身边时,阿卜杜欣打电话给异国的“妾”和孩子,嘘寒问暖,十分亲热。眼看别的女人也能“分享”丈夫的感情,汪女士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丈夫大吵一架。

一怒之下,阿卜杜欣干脆回了自己的国家,不仅对汪女士不理不睬,也停止了原本对汪女士的经济供给。汪女士多次联系丈夫却难以沟通,百般失望中,只得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律师分析:

根据《刑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我国重婚罪的最高刑罚是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低于该条规定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最低刑,而且在沙特阿拉伯一夫多妻不是犯罪,因此,我国刑法对阿卜杜欣的重婚行为不予追究。汪女士也不得不面对一夫多妻的婚姻现实。

目前多数国家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也有一些国家的法律是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存在,譬如阿拉伯地区的阿联酋、卡塔尔、沙特,非洲的塞内加尔、斯威士兰,亚洲的泰国等。因此,在缔结涉外婚姻前,男女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的婚姻习俗和法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度
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有哪些
引用法条:
[1]《刑法》第八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博客所有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复制或转载请以超链接形式注明转自起风了,原文地址《我国婚姻法推行“一夫一妻”制,但丈夫纳妾合法是怎么一回事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