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庭暴力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来源:
2020-11-15
134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可以选择自愿协商离婚和起诉离婚,对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家庭暴力能否构成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的条件呢?对此华律网小编有话要说。
一、家庭暴力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可以构成离婚条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登记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依据我国最新《民法典》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是我国法律所不能忍受的,当一方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另一方都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诉讼离婚。除了家庭暴力的情况,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也构成离婚条件。还有其他疑惑的可以留言咨询,华律网小编当竭力为读者朋友们解答。
- 延伸阅读:
- 不写离婚协议能离婚吗
- 没写离婚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 离婚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