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满3个月分居彩礼能否退还
来源:
2020-03-10
158 人看过 在中国传统的婚礼嫁娶习俗中,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作为聘礼。按理说男方已经将彩礼给了女方,那么彩礼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女方。但是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结婚不到半年同居不满3月就分居,那么彩礼是否会退还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结婚不满3个月分居彩礼能否退还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现实生活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前面的说法,如果你是男方,女方又没有过错,彩礼一般不能退还的。因为此时你的行为属于自愿的,属于赠与行为,是不需要看你们的结婚时间或者是否分居。当然,如果确实需要女方退还彩礼的,就可以参考前面的法律知识。如果大家有需要法律帮助的,欢迎来到华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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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需要退还吗
- 离婚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吗,不退还彩礼的条件
- 事实婚姻彩礼能退还吗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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