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
来源:
2021-01-29
333 人看过 在结婚之前不知道另一身体上有障碍,导致结婚之后两个人还没有过上夫妻生活。虽然有进行治疗但情况依然没有好转,在这时候健康的一方就不希望自己的青春跟未来就一直这样持续下去,于是就要求离婚。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
是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身体障碍不能治愈,影响夫妻的生活,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只要能够治愈,不影响夫妻生活,应该说仅凭这个理由还不能够成为离婚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所谓协议离婚的条件,是指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法定实质条件。主要有两点:
1、离婚必须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意思表示一致,该意思完全是真实的。任何一方受对方或第三者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达成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同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2、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离婚协议必须对离婚后子女归何方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不得起违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批准并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方身体障碍另一个健康的人是可以考虑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双方好好协商,同时这是两个人的事情,建议不要公开对方的隐私。由于身体障碍的关系想要求离婚但不清楚做法,在华律网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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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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