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一起还款吗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一起还款吗

来源:
2021-01-29
479 人看过 夫妻双方结婚后,在生活中会出现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如果双方不对矛盾加以化解,就有可能造成夫妻感情出现问题,那么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一起还款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一起还款吗

要看此笔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所负的债务,不是则不用一起偿还。

对于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二款规定了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由此可以看出,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钱,另一方并不一定都负有共同还款责任。只有当那借款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所负的债务,才具备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否则,就只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怎样才算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个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即“因感情不和”和“分居满两年”。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必须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是因为夫妻双方主观上的原因,即双方自愿选择分开生活而造成的分居。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还可能因为其他客观原因而被迫无法一起共同生活。比如双方虽然有很好的夫妻感情,但因为工作原因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生活,并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况,就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分居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不要一起还款”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不要一起还款,要看所借的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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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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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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