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
2020-03-23
107 人看过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夫妻分居协议注意事项
分居协议书的内容
分居协议应注意事项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