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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还可以改条件吗

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还可以改条件吗

来源:
2020-11-30
156 人看过 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导致离婚,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就比较简单,那么关于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是否还可以改条件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还可以改条件吗

离婚协议是民事协议,一般不能改变。

一般地,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带上协议书以及其他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并且,离婚后,就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不能进行修改。

所以,是否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书要看离婚登记情况。因此,实践中是否修改离婚协议书按以下处理:

1、办理离婚登记前

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产生效力,所以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修养,没有限制。

并且,如果双方对修改离婚协议书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办理离婚登记后

双方带着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修改。

但是,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在离婚后一年时间内,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不过,这时候提起诉讼,法院会就财产问题处理,不会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

最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因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所以需要处理的财产、债务问题较多,所以一份协议书可能要经过多次修改。如果尚未办理登记离婚,那么就可以进行修改。

夫妻之间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约定财产分割,最好不要以离婚为条件。而在协议离婚时,要对各项财产都作出详细的约定,不能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存在。如果离婚后发现有这样的情况或者对方有隐瞒财产的情况,都可以在一年内起诉到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同样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起诉离婚签字后一般是不可以改条件的,签订协议之后代表了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个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而且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事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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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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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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