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家电归谁
来源:
2020-04-08
342 人看过 离婚后,所有的共同财产都要进行分隔,不过有的财产是在婚前就有购买的,婚前购买的家电不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之前谁买的发票开的是哪个的那么在离婚后,家电就应该是谁的。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后家电归谁
在婚前是有的谁的钱购买的发票是填的谁的那么家电就是谁的,要是在婚后一起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民法典》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在婚前进行购买的家电,在离婚后不参与分割,这个在法律中是有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必须是结婚之后所产生的,也可以是在达到婚姻年龄后同居的后头补办结婚证,也是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咨询华律网律师。
- 延伸阅读:
-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 离婚财产分割三大焦点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特邀律师: 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
辽宁沈阳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万鑫国际大厦38楼,专注婚姻纠纷案件,拥有多名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具备多年成功经验,只接受涉婚类法律服务委托。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凭借长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通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离婚方案,妥善地解决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提供有关婚姻家事法律免费咨询、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婚姻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争议、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债务处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同居纠纷等相关法律诉讼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