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民政局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吗

民政局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吗

来源:
2021-01-29
564 人看过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去民政局,但有些夫妻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时候,发现女方已经怀孕了,且肚子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给女方办理离婚证似乎不太好,民政局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吗?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民政局会不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一方不同意离婚,就需要诉讼离婚。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正常审理,如果法院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因为女方孕期内,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

如果双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同意与丈夫离婚,对离婚后孩子的相关问题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此项规定也可不适用。

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

涉及离婚案件债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原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直接以原夫妻共同财产来抵偿共同债务的情况较少,婚姻关系解除后,所欠债务如何偿还也很不一致,因此,笔者认为,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审理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债权债务时,不能片面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应主动依职权将有关债务调查清楚,不将有关债务遗漏,这对处理该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比较有利和方便。

2、当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涉及到债务时,应充分考虑到该离婚案件结案后债务的承担和手续上的方便,应尽量做到,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哪一方经手的或出具借条或欠条的,原则上判令其偿还。同时偿还共同债务的一方,可以多分得共同财产中相应价值的财产,以体现“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一基本原则。

3、判令共同债务承担时,应尽量对债务作罗列式处理,即具体规定由男方承担哪些债务,由女方承担哪些债务,不宜简单地规定“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负责收取和偿付”等。

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将离婚双方或一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即将起诉,法院可依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查封或扣押离婚当事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如果债权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将该财产抵偿给债权人。

民政局会不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在怀孕的状态下女方同意、自愿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必须要仔细的去想清楚,民政局没权限制他们。怀孕妇女办理离婚的时候想要争取相关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网上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民政局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吗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