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九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
2021-01-22
422 人看过 离婚的事情不是谁都想发生的,离婚一定要是双方感情破裂,在离婚的时候,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如果只是结婚了九个月就离婚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结婚九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分配约定。因此,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离婚是一人一半。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般结婚时间比较短,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分得就比较清楚,比如一些彩礼和礼金都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婚前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不能通过结婚分财产的方式侵犯对方的利益,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华律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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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三大焦点
- 解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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