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回当地办理吗
来源:
2021-01-29
2603 人看过 夫妻两个人走到离婚的地步就代表两人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了,虽然这是一件很伤心的事情,但是为了两个人不在那么痛苦,所以离婚是被允许的,但是办理离婚手续就需要依法进行办理了。那么离婚需要回当地办理吗?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离婚需要回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离婚手续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根据以上规定,上述的男女双方即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新疆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天津办理离婚登记。
因双方在北京工作,到天津办理离婚登记相对便利。于是他们决定去天津办理离婚登记。但在离婚登记时出现了问题。男方结婚后,未将其户口本中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还是原来的“未婚”。民政局要求必须先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变更为“已婚”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故在天津办理离婚登记,男方必须先回新疆办理户籍登记的变更,因双方工作比较繁忙,路途遥远并不现实,不得不暂缓办理。
第二、男女双方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若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这样手续简便,成本也比较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有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即可,诉讼费用为75元。在北京、上海,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都设有速裁庭、简易法庭或称便民法庭,对此这类案件若文书齐全、操作得当,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回当地办理。身处异地的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要注意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一般的情况下到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离婚手续都是可以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 延伸阅读:
- 夫妻都在外地工作协议离婚是否要回原籍办理
- 可以办理异地离婚吗
- 异地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 引用法条:
-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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