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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应按离婚纠纷处理

来源: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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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甲、乙于199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0年2月15日,时年不满20周岁的甲女便冒充其姐的名义与乙男在某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并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婚后甲、乙夫妻感情一般。同年9月17日生育一女儿,现随原告生活。自2003年起,双方因性格不合,各居异地分居生活至今,致使夫妻关系不睦,感情日益冷淡,甲提出与乙离婚。

[分歧]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就案件的定性问题,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我国法律规定男、女结婚的下限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本案中甲、乙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甲不满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所以本案应按无效婚姻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甲、乙双方是在《条例》公布实施后,未到法定婚龄,骗取政府登记的,虽然现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所以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三种意见认为:甲在起诉提出离婚时,婚龄不合的情形已经消失,甲、乙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经政府登记,仅管结婚程序存在一定瑕疵,但经过矫正不致影响其婚姻关系的存在,所以应按离婚纠纷处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当事人因未达婚龄,弄虚作假,骗取政府登记结婚的现象,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普遍存在,也因此,男女双方同居至达法定婚龄后,因感情破裂或因一时冲动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目前,对于这类案件如何定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对该类案件的处理在不同的法院或不同的法官会得出绝然不同的处理结果。实践中,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宣布婚姻无效;二是解除同居关系;三是按可撤销的婚姻处理;四是按离婚纠纷处理。造成一案多果,有悖法制统一性原则,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其实,法律已对“无效婚姻”、“同居关系”和“可撤销的婚姻”作了明确界定。《婚姻法》采取列举的方式,将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等四种情形归于无效婚姻的范畴;把胁迫结婚的情形归于可撤销的婚姻范畴。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出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很显然,当事人因未达婚龄,弄虚作假,骗取政府登记结婚,在已达婚龄后,又提出离婚的,这种情形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范畴。但是否符合“无效婚姻”中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呢。“未到法定婚龄的”这一原则性规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没有达到法定结婚的下限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二是已经政府登记结婚;三是婚龄不合的事实还处在一种持续状态。换言之,当男女双方或一方因婚龄不合,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政府登记,经过若干时间后,婚龄不合的情形已经消失,这种情形不能归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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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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