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什么
来源:
2021-01-29
677 人看过 当我们提出诉讼离婚时就会向法院提交,但是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受理的,所以在离婚前需要弄清楚自己的状况,免得白忙活一场,当然,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会为你介绍法院不予理会的一些离婚案件,可以提前让你了解一下。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什么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如果法院对于每一件离婚案件都受理的话,那样法院就会变得很繁忙,也会降低办事效率,所以对于起诉的离婚案件也是具有一定的要求的,所以我们在起诉前也需要弄清楚,如果你对于自己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小编建议你可以到华律网进行相关内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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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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