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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来源:
2020-03-13
556 人看过 男女双方结婚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男女存在着闪婚的情形,双方在没有完成了解,培养感情的情况下结婚,那么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

案情简介:孩子两岁夫妻要离婚

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插图

2012年6月6日,褚某某与徐某某登记结婚。婚生男孩徐某甲,现年2周岁。2015年4月28日,褚某某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本院于同年7月15日,以褚某某未有证据证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未由,驳回了褚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褚某某要求与徐某某离婚,同时要求由徐某某抚养子女。褚某某诉称原被告夫妻关系并没有获得任何改善,原告不想让这种不正常的夫妻关系继续维持下去,现在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褚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并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导致最终分居,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继续共同生活,应视为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

律师说法:没有感情基础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吗

很多婚姻都是基于一定的感情基础而缔结的,但是,最后的结束也是感情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但是,随着近年来闪婚现象的增多,很多夫妻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因此,闪婚闪离的现象也很多。没有感情基础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吗?我们看一下。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可知,闪婚闪离者没有感情基础,是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的,属于离婚的法定理由。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1980年婚姻法在修订前采取概括式立法,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婚姻的基础主要是爱情,因此,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婚姻离与不离的主要标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尚未破裂,夫妻关系尚可维持,应当不准离婚。但是,婚姻的基础不仅是爱情,故感情破裂不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

我国的司法实践则兼采列举主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可判决离婚:

(一)婚后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二)一方确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者;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夫妻关系确已恶化的;

(四)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的;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五)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六)一方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沾染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致使夫妻关系恶化的;

(七)一方虐待、遗弃对方,经教育不改,对方不谅解的;

(八)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经调解无效的;

(九)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经调解和好无效的;

(十)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打骂,互不谅解,无法共同生活,经调解和好无效的;

(十一)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无感情基础可不可以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案例的分析,双方没有建立感情基础而结婚的,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可以离婚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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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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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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