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
2021-01-29
412 人看过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那么,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请再审,具体是: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对本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应当负责,发现确有错误应当自己进行纠正,因此,民事诉讼法赋予法院对本院所作判决、裁定依法予以纠正的权力,院长发现本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对所提交的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再审。对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重新组成合议庭再审。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插图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如果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调取材料,依审判监督程序自行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应当将审判结果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自行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法院判决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不服法院判决,拒收判决书是否有用

特邀律师: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插图1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