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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存在哪些风险

来源:
2020-03-18
1822 人看过 虽说,离婚在如今的社会已经成为较为常见的事情,但人们为了规避买房卖房中的各种限制也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可谓是“你有张*计,我有过墙梯”,对于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角”的行为,华律小编是极为反对的,对于这种造假行为也是要予以杜绝的。

更重要的是,有很多夫妇“假离婚”只是为了再买一套房子,但现实情况是,往往这个计策在他们忙乎折腾一阵之后,才发现事与愿违,得不偿失,给自己的家庭和生活都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

买房为什么非要假离婚

假离婚买房存在哪些风险插图

一般来讲这种技术性离婚分为三种,先说说第一种:没事折腾型:

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且相比于二套房,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更低,契税更少,于是乎很多人就这样操作:小明和小红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但是两人还打算再买一套好一点的,于是两人商量了一下就离婚了,原房子归小明,小红负责买房,等买完房,贷款神马的弄明白以后,两人再复婚。

第二种就是买房贷款受限制型

现在贷款买房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婚后有一方的个人征信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者是由于身份特殊(例如外籍身份)等不利于贷款的条件,就会让家庭在银行贷款时受到很多限制,于是在这个时候,很多夫妻就会选择假离婚。

第三种就是骗取福利型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所以各地在房产政策上也会有所差异,尤其是在面对当前库存严重的巨大压力,很多地方都颁布了相关的购房补贴政策。

比如,政府有一项政策,给予在本地购买首套房的高校人才3万左右的安家补助,有项要求是此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一对新婚夫妻,各自在婚前以自己名义购房,然后结婚。他们来申请安家补助的时候被告知其家庭有两套住房,故无法申请安家补助,如果在各自单身的情况下,两套房子均可申请3万元左右的补助。于是他们打算先离婚拿到补助再复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有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毕竟这6万元的补助对于三线城市的新婚夫妇来说的确有不小的吸引力。

小编想说的是,以上种种“假离婚”的好处或许只是看起来很美好,抛开道德不谈,“假离婚”还是有很高的风险!

比如最近,北京市海淀区的李先生为帮助已到学龄的女儿能进入理想学校,按照妻子的提议办理了“假离婚”,谁知离婚后,妻子王女士却变脸不愿复婚。是赔了夫人又折了房子的李先生认为前妻行为属于欺诈,一纸诉状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希望能要回《离婚协议》中分走的两套房产。

所以说,漫漫人生路,夫妻的感情、思想难免会发生变化。从短期利益看,离婚买房的确让当事人得到了实惠。但仅仅是为了少支付贷款利息,或是博房价上涨,多投资一套房,而给自己的婚姻埋下隐患,值不值得,请打算“假离婚”的人三思。

最后小编也咨询了法律圈的朋友,针对假离婚的案例给出各位购房者几点建议。

一、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因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共同财产分割也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视为个人所有。这是一般情况,现实则更复杂,比如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在双方因房产产生诉争之后双方均认可当初办理离婚手续只是为规避购政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也并非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虽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实在仍为二人共同,则在此情况下,以分得全部财产的一方出资所购房产,应该也仍是二人共有。

二、当然如果是另一方实际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虽房产证是办在一方名下,在双方又复婚后,专业律师称此种情况下,房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

三、考虑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因此上述问题应该有一个前提,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因此,在双方离婚之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也即房产证是办理购房一方的名下。

如果双方事后因这套房产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庭,显然对于房产的权属问题,房产的登记所有权人是占据有利条件的,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或共同出资人,亦或法庭调查核实清楚双方”假离婚“的背景而考虑此实际情况判定房产仍为双方共有,则不是登记所有权人的另一方很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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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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