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怎么处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
来源:
2020-03-12
3024 人看过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共同生活中在一起的,是一种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是以前的说法,那么,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怎么处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①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③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④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2)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①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华律网原创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③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3)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效力。
①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②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延伸阅读:
-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 何为事实婚姻
- 事实婚姻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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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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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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