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

来源:
2020-03-25
16022 人看过 夫妻离婚是经常的一般我们都知道是女子向男子要青春损失费,然而现在是男子要损失费可以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李-贵和杨-玲(文中均为化名)是经过同事介绍认识的,当时杨-玲离异,李-贵还是单身。然而婚后,李-贵“像变了一个人”,常常对妻子大打出手,还给她和家人发各种恐吓短信。2013年开始,两人分居。杨-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李-贵向她索要3万元的“青春损失费”。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两人离婚。但对于李-贵的补偿要求,不予采纳。

2011年8月,经同事介绍,36岁的杨-玲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湘潭男子李-贵。很快,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次年1月份登记结婚了。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插图

“当时我与前夫离婚有2年多了,又带着一个女儿,再加上同事的撮合,所以不到半年就和他去湘潭领了结婚证,但其实当时他没什么财产,连房子都没有。”杨-玲说。

直到婚后,杨-玲才发现自己对李-贵缺乏基本的了解,双方的性格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他简直像换了另外一个人。”杨-玲说。

杨-玲说,李-贵婚后对自己与前夫的女儿态度骤变,“他总觉得我的女儿是负担,别说是共同抚养了,哪怕是少量的花销,他也极为不愿。”

而最不能让她忍受的,是李*常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就对自己大打出手。杨-玲回忆,2013年5月,有一次去逛公园时,李-贵还当着女儿的面殴打自己,回到住处之后又继续打她。

就是这次被打之后,杨-玲就和李-贵开始分居了。

杨-玲介绍,两人分居后,李*会经常给自己和家人发恐吓短信,致使自己的生活陷入了恐惧之中。

这次,已是她第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李-贵和杨-玲系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因家庭关系处理不当、生活理念不同以及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并从2013年开始分居至今。经法院第一次、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关系并无改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

对于李-贵辩称的离异有损其名声,耽误了青春,要求杨-玲补偿其3万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据此,判决杨-玲要求与李-贵离婚,予以准许。

说法

他常发恐吓短信两人没有和好的可能

庭审时,杨-玲向法院提交了李-贵发过的短信内容,以证明李-贵有明显的暴力倾向,在与自己感情破裂之后还多次以死相威胁。

“短信中,他说如果我和他作对,他就会让我后悔一辈子,还说要搞死我和我的家人。”杨-玲说,李-贵疑心很重,猜忌心又强,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信任可言。

前两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虽然都被驳回了,但期间两人也没将感情修复好,“我们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再和好的可能了,而且已经分居2年多了。”再次在法庭上与丈夫相见,杨-玲提出希望能结束这段婚姻。

青春被耽误如果离婚将“一无所有”

法庭上,对于妻子提出的恐吓短信,李-贵说这样做是为了让杨-玲回家。“她一直不肯回家,也不接电话,所以我才发短信威胁她,就是想让她回家。”他说。

对于此次妻子杨-玲再次起诉离婚,李-贵说之前两次自己都不同意离婚,“但如果她坚持要离,我也同意,但要补偿3万元。”

李-贵提出,自己并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杨-玲的事,现在他已经是已婚状态,“要是离婚了,就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原本我是未婚的,而且与她结婚时还是处男,如果离异了,就有损我的名声。”李-贵认为,杨-玲耽误了他的青春,离婚会导致自己“一无所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打离婚官司原告有哪些举证责任
离婚时候的损害赔偿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赔偿
夫妻想要争取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有哪些条件

婚姻家庭专业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插图1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107 人,获好评率 100%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3510089570

在线咨询
特邀律师: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插图2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17675491920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