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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规定应有“兜底”条款

离婚赔偿规定应有“兜底”条款

来源: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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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规定应有“兜底”条款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婚姻法解释(一)》也对该条作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然而,针对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在某种情形下无法得到相应赔偿的实际,应对此条作出相应的修改。例如该条第(二)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解释(一)”第二条明确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笔者认为在该种情形中冠以“持续、稳定”二词有所不妥。从浅层次上看,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设立了相应的损害赔偿制度,其规范的目的是在打击、遏制现实存在的“包二奶”等现象,但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是在于维护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离婚赔偿规定应有“兜底”条款插图

那么,一方经常性的卖淫、嫖娼及通奸行为应否列为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呢?卖淫、嫖娼、通奸行为一般表现为隐蔽地、与特定不特定(不稳定,更不持续)的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是共同居住)。按照“解释(一)”的规定,这种不具备“稳定地”、“持续地”及“共同居住”的卖淫、嫖娼、通奸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得不到相应的损害赔偿的。然而,卖淫、嫖娼、通奸行为同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一样,在本质上都是违背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及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的原则,也是一种严重损害社会公德的行为。若该三种情形导致离婚时,同样会给无过错方的精神上或物质上造成损害。

有损害就应当有赔偿。同样,过错方严重的吸毒、赌博、强奸等其他情形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并不比上述规定的情形小,然而依照法律穷尽列举式的规定,无过错方便不能得到赔偿,而法律规定的事由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对无过错方和弱者的保护和救济。故而应在该条规定“兜底”条款,可以表述为“其他造成一方当事人精神上或物质上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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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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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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