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审结一起因离婚引起的生育权纠纷案
来源:
2020-03-28
29918 人看过
妻子擅自堕胎丈夫获得赔偿
应城法院审结一起因离婚引起的生育权纠纷案
应城网讯(记者郑毅通讯员殷三中)因嫌丈夫和公婆对自己长期缺乏关心和照顾,陈某一气之下,自行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并要求与丈夫离婚。25日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陈某与丈夫离婚,但须赔偿丈夫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判决生效。
陈某与曹某2001年结婚,婚后,两人分别外出到深圳和武汉打工。由于聚少离多,缺乏感情交流,二人互生怨气。为缓和紧张的夫妻关系,二人决定要一小孩,并于2004年底一起返回老家。2005年初,妻子陈某怀孕,丈夫曹某办理了孩子的准生证等手续,曹某的母亲也准备了小孩的小衣小被等日用品。随后,曹某仍然外出打工,陈某在家待产。由于缺少丈夫在身边呵护,曹某也疏于关心问候,陈某倍感冷落。伤心之下,陈某于7月初悄然离家外出,打掉了腹中的孩子,并于今年元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庭上,曹某同意离婚,但提出陈某未与自己商量,就私自引产,剥夺了自己做父亲的权力,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和伤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认为,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权为双方共同拥有,夫妻任何一方单独处分都是对对方生育权的侵犯。陈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引产,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遂做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此类生育权纠纷案在我市尚属首例。
特邀律师:
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
辽宁沈阳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万鑫国际大厦38楼,专注婚姻纠纷案件,拥有多名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具备多年成功经验,只接受涉婚类法律服务委托。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凭借长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通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离婚方案,妥善地解决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提供有关婚姻家事法律免费咨询、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婚姻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争议、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债务处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同居纠纷等相关法律诉讼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