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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有哪些

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有哪些

来源:
2020-11-19
107 人看过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了,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是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无论怎样,离婚的时候双方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对于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处理。那么离婚的时候经济补偿有哪些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有哪些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

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的义务。

3、付出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付出的义务予以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议,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子女的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在子女抚养教育方面、对老人的赡养方面的投人情况,一方对另一方的协助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判决。

4、请求离婚补偿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请求补偿权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过错的,也不因其过错剥夺其补偿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有哪些插图

二、起诉离婚程序步骤详解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补偿,如果在离婚财产上面双方产生纠纷的话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解决,进行诉讼的话就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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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离婚经济补偿适用的条件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
什么是离婚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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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有哪些插图1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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