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
2020-03-27
23838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要和起诉离婚同时进行,而且需要无过错方先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关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和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同情况的处理办法,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存续期间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者与他人同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前提必须是无过错方已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如果不起诉离婚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插图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婚姻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
婚姻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特邀律师: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插图1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