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
人生不言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

来源:徐涛律师
2020-03-17
24549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十九条,明天开始正式实施,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一一回应。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插图

焦点一、婚前一方贷款买的房子归谁?

近年来房价一路飙升,大多数人需要贷款买房,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标准,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对此,司法解释(三)作出了明确规定,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孙军工: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近年来,房产增值速度惊人,可能婚前买的房几年后的市场价就翻番甚至几倍增长,对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孙军工: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一方在婚前交了首付款,办理了贷款手续,而婚后两人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认定为产权登记方,另一方的利益如何保障?司法解释也作了明确。

孙军工: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焦点二、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如何认定?

现实生活中,为了让子女过的幸福,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在司法解释(三)中拿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孙军工说:

孙军工: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况如何处理,除了另有约定的,按份额共有。

孙军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在目前法院受理的房产纠纷中,经常出现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擅自出卖,另一方要收回的情形,法院能否支持?当初为了取悦恋人,许诺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对方,而随着感情破裂反悔,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司法解释也作了规定。

焦点三、本来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瞒着另一方给卖了,另一方要收回,法院支持吗?

司法解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

杜万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一方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呢?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焦点四: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对方的房子,之后又反悔,法院如何认定?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为什么这么规定?杜万华解释说:

杜万华: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人的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动,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婚姻家庭专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插图1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107 人,获好评率 100%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3510089570

在线咨询
特邀律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插图2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17675491920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起风网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
分享到: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