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小孩撞倒大妈 大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就在早前,上海市柳大妈在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近龙茗路处一个公园内跳广场舞时,被一名小男孩骑着儿童自行车自背后撞击、倒地受伤。当时小男孩未满3岁,由其外祖母临时监护,事后小男孩母亲到达现场报警。
之后,柳大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她认为,公园守则中明确规定禁止车辆通行,小男孩骑车行为直接导致其受伤,作为监护人,小男孩父母及其外祖母均未尽到监护职责。
故此,柳大妈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男孩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合计12万余元。
对此,小男孩及其监护人均表示,事发当时,小男孩外祖母带着小男孩在公园内骑车玩耍,当外祖母看到柳大妈等人在跳广场舞时,遂让小男孩停下以免被碰撞。然而,柳大妈在跳舞中突然后退,虽然小男孩外祖母大喊当心,柳大妈也未停止后退步伐,以致撞上小男孩儿童自行车后轮并倒地受伤。
小男孩监护人认为,儿童自行车不属游园守则所禁车辆且当时属正常通行,故他们对柳大妈受伤完全没有责任,无需承担赔偿。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