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2-24|30次围观|0 条评论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反悔

来源:马文斌律师
2020-03-28
24466 人看过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反悔?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是不可以反悔的,擅自毁灭证据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若可以证明离婚协议书在实体或程序上不合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案例一】

一、一男子与妻子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反悔,否认不成竟在法庭质证时将《协议书》“偷”走。

2010年5月的一天,张某与一做美容的女子在家中亲热的场景被妻子王女士撞见,夫妻关系恶化。2010年6月,王女士与长某协商签订《协议书》离婚。

但张某不久反悔,不同意离婚。王女士遂于去年底向XX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张某否认签订过《协议书》,并将王女士出示的《协议书》原件夹在其他资料中拿走。法庭的监控装置清楚地录到张某拿走证据的全过程。XX法院要求张某将《协议书》原件限期交回,但张某拒不承认拿走证据,并从此不肯再来法院。

XX法院在判决王女士与张某离婚的同时,裁定张某取走《协议书》的行为,属毁灭重要证据,决定对张某罚款1000元。

【案例二】

二、2007年7月,平阴的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结婚,2009年3月生一男孩。由于二人性格不和,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于20010年1月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婚后购置楼房归张某所有,张某支付王某2?4万元作为补偿。张某允许王某暂时在楼房内居住,直到张某全部付清款项时搬家。之后,张某却违反协议,于2010年3月以来将原来的门锁换掉,不同意王某再继续居住在该楼房内,并拒付王某应分得的房款。王某无奈将张某诉上法庭。

法庭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协议擅自将原来的门锁换掉侵犯了王某的居住权,是违法行为,应予纠正。遂判决张某停止侵害,并按协议支付所欠王某的款项。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华律网倾情推荐增值服务 线下律所价:99元/份 限时折扣价
9.9 查看详情 2021自愿离婚协议范本 专业律师起草,内容直接套用;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陷阱提前预防 华律网 - 18亿人次的信赖选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离婚财产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有哪些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

婚姻家庭专业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107 人,获好评率 100%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3510089570

在线咨询
特邀律师: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17675491920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北京离婚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CCTV《法律讲堂》、BTV《第三调解室》主讲律师,荣获2019年《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律协家事委员会研究员,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2年,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执业领域: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北京某大型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5000多万元;也曾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社会活动:全国妇联公益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专业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北京电视台《哎呀妈呀》特邀嘉宾·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华夏之声》评论嘉宾·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婚姻与家庭》杂志法律专栏撰稿人·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易轶律师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北京市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受英国大使馆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反家庭暴力公益活动;2017年4月应邀赴泰国曼谷出席《两岸三地反性别暴力公益论坛》。获得荣誉:·2015和2016年度千万妈妈信赖的专业律师(妈妈网&腾讯育儿)·2015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最佳撰稿奖(中央电视台)·2016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公益普法奖(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十佳辩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朝阳区先锋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因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出色的庭审表达以及对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的独特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和华律网评为金牌婚姻法律专业律师、现为网易话题法律类热门律师,多次被央视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消费者报》、英国路透社、《墨西哥改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部分案例:成功离婚案例:4年久拖不离,成功帮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涉外离婚案例:全权处理离婚案,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无效婚姻案例:帮助婚后女士成功宣告婚姻无效,抹掉婚史记录·离婚财产案例: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5000万·离婚股权案例:2.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近亿补偿·离婚房产案例: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离婚拆迁案例: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节省200万补偿款·离婚抚养权案例: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孩子,帮被骗母亲夺回孩子抚养权·离婚抚养费案例:成功将抚养费从18000元/月降到4000元/月详细>>

在线咨询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博客所有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复制或转载请以超链接形式注明转自起风了,原文地址《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反悔
   

还没有人抢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