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来源:
2021-01-05
159 人看过 夫妻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夫妻离婚后,如果有共同财产的,就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房屋是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之一,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那么民法典离婚后能不能取消居住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房屋居住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居住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 延伸阅读:
- 离婚了还可以有居住权吗
- 居住多年是否可以有居住权呢
- 什么房子可以有永久居住权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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