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侵犯了什么权利
来源:
2020-03-18
157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禁止雇用童工的,雇用童工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公民发现有雇用童工行为的,可以对违法的单位进行举报,那么雇用童工侵犯了哪些权利?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雇用童工侵犯了什么权利
(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发非法雇用童工的,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包括身心健康权、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 延伸阅读:
- 国家对严禁雇用童工有哪些限制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 餐厅雇用童工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 引用法条:
-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全文》第三条
-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全文》第十三条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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