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
来源:
2020-05-14
172 人看过 婚姻是一种法律保障的契约,婚姻是特殊的人际关系,婚姻是两个家庭的融合,婚姻是新生活的开始,婚姻很复杂,经营起来不比一家公司简单,但是婚姻也是有一定的好处的。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需要进行诉讼离婚的,一般都是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情况,可能是对财产分割有所异议,也有可能是对子女的抚养权有一定的异议。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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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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