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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几个月,如何离婚

来源:
2020-03-29
707 人看过 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越来越普遍了,离婚必须有两人共同完成,而且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一方失踪几个月的,是无法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一方失踪几个月,如何离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一方失踪几个月,如何离婚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失踪满足两年,才能宣告失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应当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并由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债务及应付的其他费用。

1、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上述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2、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这里的“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在诉讼中,失踪人的债权人将财产代管人作为被告,财产代管人也以原告的身份要求失踪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

此外,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什么时候不能离婚

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的婚姻关系的解除附加了一定的条件:

一是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所以规定这一条,主要是为了保证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证国防的稳固。要注意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军人一方要求离婚不受此限制,应按一般离婚处理;征得军人同意,并不等于军人不同意就一定不能离婚,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要通过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做好思想工作,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离婚。

二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男方在此期间不得提出离婚,期间届满后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主要是指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不离婚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女方与他人通奸致孕等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一方失踪几个月,怎么离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失踪满足两年,才能宣告失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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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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