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婚姻证条件与程序
来源:互联网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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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的,可以申请补领。
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曾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该状况;(需提供婚姻档案证明,婚姻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特邀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广州
刘毅律师,法学硕士,15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600多起婚姻、遗产相关案件经验;成功为多个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家族信托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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