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
2020-03-13
1652 人看过 最近几年,为争夺房产上演的家庭大战已经太多,家人之间为房产而伤感情是我们所不愿意看见的,避免的唯一办法就是从一开始便明确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在哪些情况下是共同财产?哪些情况不是呢?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常,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需由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给予评估价一般的资金补偿;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对所得房款再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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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规定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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